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11-21 |
第一章 谈判须知…第8页
第二章 谈判响应文件…第16页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20页
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35页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40页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71页采购公告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其饮水处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LCG2014-1025
二、项目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地方税务局 ?
三、工期:30个日历日
四、谈判内容:饮水处的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 1. 本次采购的灯具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十七期)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省外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手续.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9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 会员专区 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网上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码打印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7月9日起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采购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地方税务局 十
一、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原、高海滨
电话:0411-
84651716、84651707 传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 前附表序号 内容工程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地方税务局饮水处装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地方税务局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范围:饮水处的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个日历日.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省外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手续.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9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前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
评标时进行资格再审;
供应商中选后,如有必要,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后审. 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建设项目计取的工伤保险.
2、供应商应结合取得的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关于调整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大造价字【2011】3号)文件的标准计算税金. 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供应商不得计取;
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的3.2%计取.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工程价款调整条件: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 ①、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
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②.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③、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执行.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按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④.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确定方法,按本文本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采购报价风险: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成交,谈判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 谈判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采购人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供应商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在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本工程改造全部内容. 供应商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未被采购人采纳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的报价风险.供应商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谈判有效期:90个日历日 谈判保证金金额: 谈判保证金额:2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谈判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谈判前两天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
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 (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谈判现场只接受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 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发售谈判文件: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谈判时间:2015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谈判地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剩余合同价款百分之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无息).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在谈判报价中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须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金额的1%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本谈判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大连市甘井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