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11-27 |
经专家评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单位拟在定襄县晋昌镇南西力村进行《定襄县慧谷法兰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购置天然气加热炉1台及配套调压柜,天然气加热炉工棚建设及场地硬化,新增3T电液锤1台、2M碾环机1台、800T油压机1台、车床、锯床、桁车等13余台.项目总投资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9万元.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备案〔2019〕6号"文同意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定襄县环境保护局以"定环法〔2019〕01号"文件对定襄县慧谷法兰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对厂区进行整改完善,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报告表"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减少鸣笛;
废包装经统一收集后送至厂区的垃圾桶集中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作防渗处理,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加热炉配置污染物防护措施,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烟尘:0.072t/a;
SO2:0.004t/a;
NOX:0.81t/a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对锻锤进行半封闭,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做硬化防渗处理,废乳化液、废机油暂存于符合标准的密闭容器内,并设危废标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三、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须按《报告表》提出的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送:定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