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11-26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的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英文:MSCI China A Inclusion RMB Index)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人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人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人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如投资人需要使用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重要提示】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25 第七部分 基金备案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5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6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7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1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8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8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87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8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6 第一部分 前言 《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