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11-28
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编制单位: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1 概述 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拟在万发镇同胜村彭代屯对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进行建设,委托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以下简称《办法》)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于2019年4月23日首次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2019年5月16日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5月20日和5月22日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两次报纸公示,5月16日在万发镇同胜村彭代屯、徐家油坊张贴公告.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公开内容及日期与《办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序号 公开内容及日期 《办法》要求 符合性分析

1 项目名称: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废 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 建设地点:万发镇同胜村彭代屯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及内容:拟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内设一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一座分拣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罩棚(用于废旧塑料储存)、一套循环水池、一座污泥干化池、一座办公室.本项目利用废旧大棚塑料薄膜和废旧矿泉水包装袋为原料,采用熔融挤出造粒技术,生产再生颗粒,年产塑料再生颗粒5000吨,本项目 厂区占地面积3000m2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 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 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 环境保护情况 符合

2 建设单位名称: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金鹏 联系方式:13936385985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符合

3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51-8761358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符合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点击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符合

5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符合

6 2019年4月23日首次公开,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0日 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 符合 2.2.1 公开方式 载体: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哈尔滨生活网);

网络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网址http://www.shzhidao.cn/system/2019/04/23/010435984.shtml;

载图如下: 2.2.2 其他 无2.3公众意见情况 无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公示内容及时限与《办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序号 公开内容及日期 《办法》要求 符合性分析

1 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废 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13936385985任金鹏,可到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符合

2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太平山、太兴村、周城、烧锅、解放村、白家屯、新胜村、福合屯、徐家油坊、彭代屯、新民村,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符合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符合

4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金鹏 联系方式:13936385985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51-87613584

邮箱:[email protected]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符合

5 本项目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9日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符合 3.2公示方式 3.2.1 网络 载体: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哈尔滨生活网);

网络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

网址http://www.shzhidao.cn/system/2019/05/16/010436138.shtml;

载图如下;

载图如下: 3.2.2 报纸 载体:哈尔滨生活报,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易于接触的报纸;

报纸公示时间分别为2019年5月20日和2019 年5月22日,符合《办法》中要求的在征求意见稿公示的10个工作日内报纸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的规定.照片如下: 3.2.3 张贴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彭代屯、徐家油坊.建设单位在这2个村屯进行了张贴公告,张贴时间均为2019年5月16日至5月29日,符合《办法》中要求的在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同时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进行信息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照片如下: 彭代屯 徐家油坊 3.2.4 其他 无3.3 查阅情况 查阅场所设置情况:联系13936385985任金鹏后可到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无公众前来查阅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无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无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境影响相关意见.

6 报批前公开情况 6.1 公开内容及日期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按照上述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 司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于2019年05月29日进行了公开. 6.2 公开方式 6.2.1 网络 载体:生活报(www.shzhidao.cn),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

网络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2019年5月16日. 6.2.2 其他 无7其他 无8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 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 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巴彦县立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年5月29日.

9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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