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11-30
乔司街道进一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 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市、区领导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各级安委会要求及《余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余安委〔2019〕2号)、《余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余安委办〔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进一步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和整治范围 在乔司街道范围内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以及油气长输管道、港口和物流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城镇燃气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积极用好用活网格力量,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源头治理和区域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硝化等重点工艺和爆炸性化工装置排查、整治. 由安委办牵头,逐一排查辖区内企业,确认企业是否涉及硝化等重点工艺和爆炸性化工装置,4月30日前完成排查,对排查出的有关企业,对照《浙江省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清单》(附件1)和《硝化工艺本质安全提升标准》(附件2),逐项核实反应风险评估、爆炸性化学品热安全评估完成情况,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对发现的隐患敦促其于6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

(二)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整治.由安委办牵头,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涉及燃爆性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处置单位,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实现 清污分流 ,对发现的隐患敦促其于6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

(三)开展爆炸物品整治.由派出所牵头,开展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仓库布局、超量存放、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爆破作业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购买、销售、储存行为,对发现的隐患敦促其于6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

(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由城建科牵头,开展城镇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人员密集区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瓶装液化气动态电子监管.

(五)强化实验室等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由安委办牵头,加大对企业实验室、分析室等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强化实验室、分析室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全链条安全管理.针对实验室、分析室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用量较小但种类多的现状,进一步摸清底数、主动监管,特别是强化对涉及化学合成实验室的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敦促其于6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 一岗双责 原则,开展所辖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参照本方案重点做好实验室、医院、养殖场、农药使用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也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地铁施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9年4月下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方案、职责明确和细化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二)排查整治(2019年4月至8月).按本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隐患排查,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及时上报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材料报送联系人:沈咚,电话86291135)

(三)总结提升(2019年8月底前).认真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经验成果,对已排查督查的相关企业做好工作记录,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提高意识.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 的要求,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难点、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明晰任务清单、保障措施,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暂扣或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查封或扣押、停止供电、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和约谈警示等措施,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落实属地、平台监管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准解决措施,始终关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到位、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二)强化执法,明确职责.坚决防止工作中 只检不查 重痕迹、轻落实 和 以罚代管 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把落地见效作为检验大检查成效的唯一标准.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紧密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对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处置.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责令停止建设、吊销有关证照、关闭的,按有关规定迅速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及时予以处理.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责任,依法严肃问责.

(三)强化考核,优化协作.积极发挥安委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查;

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监管问题.将本次大检查工作纳入2019年平安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落实责任制. 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调整后,根据相关职能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浙江省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化工装置安全评估 参考清单》 2.《硝化工艺本质安全提升标准》 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附件1 浙江省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化工装置安全评估参考清单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估要点 评估结果

一、总平面布置

1 总平面布置要求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2.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是否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3.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5.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设备设施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2 在役化工装置设 诊断 1.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设计诊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成并经评价单位确认.

3 反应风险评估 1.是否开展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其他放热反应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落实管控措施. 2.是否开展贮存、蒸馏、闪蒸、干燥等物理单元过程的物质热稳定性 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落实管控措施.

4 HAZOP分析 1.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的化工装置,是否开展HAZOP分析. 2.HAZOP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在役化工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并投入使用. 2.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是否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并投入使用. 3.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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