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12-02 |
附件:2013年六盘水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2013年六盘水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十二五 规划》和《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各项任务,按照狠抓基层打基础、健全机制强监管、深入整治不放松、改革创新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增比进位,提质增效,打造品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 五个六盘水 建设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抓专项促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深入开展 违禁超限、假冒伪劣 专项整治.以 违禁超限、假冒伪劣 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 违禁超限 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用工业盐、非食用盐冒充食用盐的违法行为.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工矿企业、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清剿 黑窝点 的攻坚战,坚决消除一批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 黑工厂 、 黑作坊 和 黑窝点 ,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省盐务管理局六盘水分局)
(二)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可靠的上下游供销关系,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诚信管理体系,通过 黑名单 制度等措施,严厉惩戒质量失信企业.加强对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城管局)
(三)继续开展 小餐饮 的整治规范.按照规范试点、有序发展的工作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餐饮店提升管理水平,创建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推广,促进我市小餐饮服务单位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督促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小餐饮店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基本消除小餐饮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 脏、乱、差 状况,确保第八届旅发大会的顺利召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力度,并由检测检验机构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及鉴定意见.(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公安局)
二、抓基层强基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五)抓紧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综合协调能力.(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六)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推进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尽快构建起覆盖乡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网络.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要聘用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协助监管、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鼓励各地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八)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在乡镇、街道建立联动联防机制,督促基层监管部门和机构深入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 定格、定人、定责、定标 ,明确分工和要求,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消除监管空白,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同时,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备案率达95%以上,指导率达100%.(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九)增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县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鼓励各县(特区、区)开展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问题.加大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监管技术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经费.(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十)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积极探索县级以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努力争取经费,加大投入,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发展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网络化查询.(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高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能力.统一制定实施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规范数据报送、分析和通报程序,完善报送网络,严格质量控制,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建立预警制度,畅通预警渠道,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完成年内省下达的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任务.(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根据地方食品安全特点和监管需要,制订一批地方标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卫生局) (十三)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化水平.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动地区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