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12-06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关于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博览会 江西风景独好 旅游展设计布展邀标公告》中所述设计施工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设计施工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还需要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具有参与省级以上政府主题展示设计施工的经历,具备大型主题展览的设计、施工的资质、能力和相关业绩;
(二)具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方案施工的能力. 3.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4. 谈判费用 4.1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 本须知文件 6. 本须知文件说明 6.1 除非有特殊要求,本须知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设计施工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 本须知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本须知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 本须知文件的修改 8.1 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本须知文件进行修改. 8.2 本须知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本须知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本须知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0.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资质和资格证明材料;
(2)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
(3)设计方案的平面图;
(4)设计方案的效果图(不同角度的)及PPT演示文稿;
(5)施工用材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6)初步报价(列出主要项目);
(7)谈判方案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 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设计施工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设计施工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设计施工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设计施工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设计施工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谈判报价 1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整体布局平面图、景观效果图和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在现场完成布展和撤展等费用,包含评标费、使用文字图片的版权费等. 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4.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 谈判有效期 15.1 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60天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四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 17.2 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报价表 字样. 17.3 供应商应将17.1条和17.2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7.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 谈判时启封 字样. 17.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 谈判截止时间 18.1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关于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博览会 江西风景独好 旅游展设计布展邀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9.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9.1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0. 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0.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五、 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1. 谈判专家的选择 21.1谈判专家全部从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经济大会暨第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2. 确定进入谈判程序的候选设计方案 22.1 随即抽取5-7名谈判专家,组成谈判评审组. 22.2 谈判评审组从全部征集到的设计方案中,票决出3个优秀设计方案,这3个优秀设计方案作为进入谈判程序的候选设计方案. 22.3 谈判评审组对3个候选设计方案逐一谈判,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形成推荐排序. 22.4 被列为候选设计方案的供应商,根据谈判评审组的意见完善设计方案,重新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谈判评审组所需要的材料.
23 最终设计方案的胜出 23.1 当全部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谈判评审组有权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报价或本次谈判失败.若再次报价仍超出采购预算,谈判评审组可宣布本次谈判失败. 23.2 谈判评审组将3个完善后的推荐设计方案,提交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经济大会暨第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秘书处. 23.3 秘书处经过讨论后,确定入选方案,即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成交供应商需按秘书处的意见建议再完善方案. 24. 其他 24.1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博览会秘书处派员全程监督评审活动. 24.2 供应商试图对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 24.3 如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中涉及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等侵权问题,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侵权责任. 24.4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与要求,完善设计方案,最终配合采购人完成展区布置工作. 24.5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解决项目方案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与本此项目有关的问题 24.6成交供应商递交设计文件视为同意所有商务条款.
六、 主要需求项目 25.1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签订后至2014年11月上旬. 25.2现场施工工期,2014年11月17日DD20日上午止. 25.3施工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主馆. 25.4封馆、安检,2014年11月20日下午. 25.5展期职守,2014年11月21日―24日. 25.6撤展,2014年11月24日晚―25日. 附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谈判响应书 2014年9月28日 附件1: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电子信箱 附件2-1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公章) 年月日附件2-2 谈判响应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关于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博览会 江西风景独好 旅游展设计布展邀标公告》和关于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博览会 江西风景独好 旅游展设计布展《供应商须知》,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 1. 报价表 2. 资格证明文件 3. 按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方案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60个日历日,我方保证在谈判有效期内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6.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