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12-10
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案 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ZQHZC-20190062(SDGP371425201902000063) 采购人: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九年五月 关于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采购人: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要求,各投标人须到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

网址:http://www.

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后续流程,没有注册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

1、第一次使用系统请用IE11浏览器,网站上有安装包下载.

2、系统中有 Cell报表工具安装盘下载 需下载安装后才有数据.

3、其他如有疑问请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34-2327676/15562107473).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一、总则

1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三、响应文件

18

四、投标

20

五、开标

20

六、评审

21

七、合同授予

24

八、重新采购

25

九、纪律和监督

25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26

第四章 评审办法

3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范本)

4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63 附件2:从业人员声明函

64 附件3:小微企业产品清单

65 附件4:环保产品报价说明表

66 附件5: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

(一)

67 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9 响应文件封套格式

7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齐晏大街288号 联系方式:0534-

5339907、1358344085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大厦15层招标部 联系方式:0534-

2327676、15562107473

二、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案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QHZC-20190062(SDGP37142520190200006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元) 一 网上 办案 系统 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50000.00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19 年05月10日至 2019年05月17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h/). 3.方式::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

②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报名后在 招标文件领取页面 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③ 供应商必须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④磋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7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 年05月22日09时00分至 2019年0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534-

2327676、15562107473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ezhouzfc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h/)上发布. 十

一、监督机构: 齐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

电话:0534-5332828 十

二、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

电话:0534-22231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友情提醒:因交易场所停车位十分有限,为防止车辆拥堵,同时也为了节约大家宝贵时间,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代表卸下标书后,尽量选择将车就近停放至迎宾广场南区、文化中心、移动公司、中国银行停车场,步行至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发布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齐晏大街288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534-

5339907、13583440856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大厦15层招标部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534-

2327676、1556210747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 项目名称 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案系统

4 项目编号 DZQHZC-20190062(SDGP371425201902000063)

5 采购内容 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上办案系统项目,共分为1个包. 预算金额:2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

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6 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选择一家成交单位.

7 资金情况 财政资金

8 项目说明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9 服务期 (日历日) 签订合同后10日内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0 付款方式 系统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

11 服务地点 齐河县齐晏大街

12 质保期 质保贰年(含驻场技术服务支持壹年);

注:在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售后服务等工作.(供应商可在此基础上自报最长质保期)

1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4 故障响应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故障请求时,应在2小时内作出积极响应,12个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故障,重大故障需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

15 供应商 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6 踏勘现场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1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 澄清或修改 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

19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word文档格式)在系统内提出及发送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以用直接送达方式送到代理机构,无论以何种方式必须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查收:0534-2327676/15562107473,以免造成澄清答疑等问题回复的不及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20 是否需要样品 不需要

21 分包和转包 不允许

22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

23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报价单、承诺函等

2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

2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6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

5000 }元(伍仟元整) 2.收款人: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业务经办人:陈庆、刘敏 咨询

电话:0534-

5666591、0534-

5661626、0534-566162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 业务经办人:高桂霞、刘军 咨询

电话:0534-

5666591、0534-502651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 业务经办人:高雅、杜娟 咨询

电话:0534-

5666591、0534-532301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业务经办人:孙旭伟、李刚 咨询

电话:0534-

5666591、0534-5324124 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登录交易系统,按项目标段或包(以下简称 标段 )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对应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上述其中任何一家银行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项目标段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 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付款人账户名称中不得夹带银行账号等其他任何信息. 3.投标保证金提倡采用网银形式交纳.系统暂不支持其他非现金方式(含单位结算卡、超级网银等)交纳,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 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使用网银之外的其他非现金方式(含单位结算卡、超级网银等)交纳的,开标时间截止前应向代理机构提供其与本单位基本户关联的有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因投标保证金交纳状态显示异常或不显示交纳信息被评标专家评价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风险责任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到达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人行清算时间和银行交换时间,建议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后,部分代理银行账户将自动转为 只付不收 状态.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6.供应商交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或包段)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包段)或者有项目多次重新招标的,供应商应向对应标段(包段)相应银行虚拟子账号或当次项目相应银行虚拟子账号提交保证金.供应商向非对应标段(包段)银行虚拟子账号、或者向非对应项目银行虚拟子账号交纳的,视为投标无效,由此带来的责任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8.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代理银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管理部(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中标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代理银行)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管理部(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中标通知书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人代表在项目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代理银行)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供应商保证金的申请》(该申请模板请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保证金管理部(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人代表未按时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供应商保证金的申请》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人承担. 投标企业异常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