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12-12 |
一、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工程分析明确,所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为技改项目,在贵州六矿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对现有两条水泥生产线窑尾烟气进行脱硫技术改造.原两条水泥生产线窑尾烟气通过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由于部分矿点石灰石原料的含硫量较高,窑尾烟气SO2排放浓度偏高.为保证窑尾SO2稳定达标排放,拟对两条生产线窑尾烟气进行脱硫技术改造.改造采取复合脱硫技术,利用粉剂前端窑内固硫、水剂后端增加脱硫效率相结合的复合脱硫路线,通过催化剂增加钙基与氨基的反应活性,提高脱硫效率,降低脱硫剂用量,从而达到高效固硫脱硫的目的.脱硫剂包含液态脱硫剂和固态粉剂,液态脱硫剂主要原料是尿素,固态粉剂原材料主要是氧化钙.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劳动定员及建构筑物等,技改后原有生产规模、工艺不变,项目总投资176万元,全部计为环保投资.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贵州六矿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对现有两条水泥生产线窑尾烟气进行脱硫技术改造,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回用,施工人员利用已有生活设施;
优化施工布置,施工路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材料遮盖防尘,建筑垃圾清运严格执行《六盘水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试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施工工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 2. 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技改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剂储罐呼吸口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4915-2013)表2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限值.脱硫粉剂通过封闭式的输送螺旋加入到水泥生料中,经过锻造全部变成水泥熟料,无新增固体废弃物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3. 持续加强全厂环境管理.技改项目仅对窑尾烟气进行复合脱硫改造,不影响原有环保设施运行,须持续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窑尾烟气长期稳定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4915-2013)表2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限值要求. 4. 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改造完成后,预计将削减SO2排放量502.77t/a. 5.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脱硫剂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区设置喷淋系统,脱硫水剂储罐周围设置足够体积的围堰,确保事故情况下喷淋废水得到有效处置;
粉剂储罐定期检查除尘器运行状态,确保有效运行.
三、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试运行备案,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的,由业主自行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本项目《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评文件.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单位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六枝特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经办人:唐裕璇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