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12-17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
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建建发〔2010〕224号(以下简称 计价规范 )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
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无.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包括但不限于):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综合单价或金额,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 一定范围内的风险 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金额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 中的合计投标总价由各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组成,并且 投标报价汇总表 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作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 项 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5 对于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 暂列金额明细表 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
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 计日工表 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