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12-19
灌环审〔2019〕7号 关于对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年饲养700万只肉鸡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江苏紫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饲养700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技术咨询意见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咨询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在灌云县南岗镇张薛村拟定地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30401.65平方米,新建鸡舍80栋,年运营360天,建成后年饲养肉鸡700万只.项目代码:2018-320723-03-03-575033.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建设期间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筑施工噪声和建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周围原有的生态环境.

2、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外运,用于农田灌溉,不得乱排.项目运营期厂内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污水通过排水管道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采用明渠收集,全厂废水经"集粪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兼氧+好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出水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表1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用于厂区内绿地灌溉和鸡舍冲洗.

3、项目须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医疗废物委托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鸡粪外售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病死鸡委托灌云申蔚环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及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须加强废气管理,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合理布置鸡舍等建筑,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粪.项目鸡粪暂存和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2#和3#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标准值.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分区治理防渗措施,鸡舍、鸡粪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尾水暂存池为一般防渗区,须分别采用相应的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项目厂区周边要求设置5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7、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养殖活动.

8、项目须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置排水管网,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 允许设置废气排放口3个,雨水排放口1个、固体废弃物堆存场1个.

三、项目建成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1、废气(有组织):氨气0.238t/a、硫化氢0.044t/a、二氧化硫0.234t/a、氮氧化物1.474t/a、烟尘0.562t/a,废气(无组织):氨气1.49t/a、硫化氢0.091t/a.

2、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营.请灌云县环境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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