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12-22 |
Exports Ministry of Commerc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No.
2, Dong Chang An Ave., Beijing, China
100731 北京东长安街2号100731 电话(Tel):(86)-10-65198409,65198420 传真(Fax):(86)-10-85093409 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3月5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韩国LS电线株式会社和株式会社OPTOMAGIC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调查.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90011000,不包括该税号项下的其他型号的光纤以及光导纤维束及光缆. 现向你公司发出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复审处 案件调查人员: 王洋丁满清 范江虹 生产商、出口商情况 生产商、出口商名称: (外文) (中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地址: 案件联系人姓名: 指定的代理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目录答卷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及说明-4 第二部分 答卷具体要求-6 二.调查问卷 第一部分 公司的机构和运作-10 第二部分 被调查产品-13 第三部分 对中国的出口销售-15 第四部分 国内销售-25 第五部分 对中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出口销售-32 第六部分 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33 第七部分 估算的倾销幅度-39 第八部分 核对单-40 三.附件
(一)证明-41
(二)表格-42 表1-1 股东情况-43 表1-2 董事情况-43 表1-3 关联公司情况-43 表1-4 经营状况-43 表1-5 产品生产能力-44 表1-6 购买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情况-44 表3-1 出口销售客户-45 表3-2 中国关联公司转售客户-45 表3-3 价格差异的原因-45 表3-4 对中国出口销售 表3-4 对中国出口销售-46 表3-5 中国关联公司转售-49 表4-1 国内销售客户-52 表4-2 国内销售-53 表5-1 对中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出口销售-56 表6-1 原材料采购成本清单-57 表6-2 存货收发明细表-57 表6-3 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58 表6-4 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表-59 表6-5 盈利状况-61 表6-6 管理费用分配明细表-63 表6-7 销售费用分配明细表-64 表6-8 财务费用分配明细表-65 在回答本问卷之前,请认真阅读答卷要求,并按照答卷要求准确完整地回答 答卷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及说明 1.本问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为裁定你公司是否在复审调查期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倾销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而制定的.所谓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 复审产品范围:复审产品范围为原产于韩国LS电线株式会社和株式会社OPTOMAGIC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具体描述与商务部2004年第96号公告、2008年第19号公告以及2010年第92号公告规定的产品描述一致.对该被调查产品的描述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英文名称: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Fiber. 具体描述:在光纤行业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通常被称为G652单模光纤.根据2003年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建议的单模光纤标准,G652单模光纤有G652A,G652B,G652C,G652D等型号.它同时具有1550nm和1310nm两个窗口.零色散点位于1310nm窗口附近,而最小衰减位于1550nm窗口.其特点在设计和制造时的波长在1310nm附近时的色散为零,1550nm波长时损耗最小,但色散最大.G652单模光纤在上述两个窗口的损耗典型值为:1310nm窗口的衰减在0.3~0.4dB/km,色散系数在0~3.5ps/nm.km.1550nm窗口的衰减在0.19~0.25dB/km,色散系数在15~18ps/nm. Km. 主要用途:G652单模光纤是当今世界上用量最大的光纤,约占光纤用量的70%.它具有内部损耗低、带宽大、易于升级扩容和成本低的优点.G652单模光纤能广泛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传输,如长途通信、干线、有线电视和环路馈线等网络. G652单模光纤适用于各类光缆结构,包括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骨架光缆、中心束管式光缆和紧套光缆等.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90011000,不包括该税号项下的其他型号的光纤以及光导纤维束及光缆. 2.本次调查将自复审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 3.本案的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4.你公司应提供本问卷要求的全部信息,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而准确的答卷,以便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尽快对你公司的答复作出分析和裁定.在调查过程中你公司的充分合作将对案件的调查起重要作用. 5.你公司应报告调查期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销售被调查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及第三国销售同类产品、生产销售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的成本及利润的详细情况. 6.如果你公司只是贸易商参与对中国出口销售,而没有生产被调查产品,你公司应当回答反倾销调查问卷的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以及第六部分
一、会计制度 中问题1至问题7和
二、生产流程、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 中问题8及其他有关成本信息、表6-5和表6-
6、6-
7、6-8的内容. 7. 如你公司在答卷时需由贸易公司、关联公司和其他公司提供本问卷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时,应将本问卷的复印本转交给上述公司,请上述公司按照问卷的要求回答问题、填制表格,并提供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署的证明信.上述公司应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独立提交答卷. 8. 如本部分第7条的情况发生时,请各公司分别回答本公司与交易有关的实际发生的费用. 9.如你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照本问卷的要求提供答卷,或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答卷,或者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允许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予以核查,则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10.如你公司在回答答卷时对调查问卷有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调查问卷所列明的案件调查人员咨询.如果你公司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 第二部分 答卷具体要求 请你公司按照下述要求答卷: 1.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形式.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只接受以中文形式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如果原件是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外文原文的格式翻译)并附外文原文或复印件. 2.在回答问题前,应仔细阅读问题.在回答问题时,应首先列出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如该问题不适用于你公司,请明确写明 本问题不适用本公司 并说明理由. 3.在回答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所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口销售和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的所有国内销售、以及被调查产品及其同类产品的成本构成时,如属于以每笔交易为基础而直接发生的费用,则应如实报告该实际发生的费用;
如不能以每笔交易为基础提供所发生的费用,则应报告分摊到每笔交易的具体费用,并提供该分摊方式的解释和说明,列明分摊标准和分摊公式. 4.请你公司按照本案公告当中所列明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回答本调查问卷的所有问题.如你公司对该产品范围存在异议,则应在本调查问卷第二部分 被调查产品 中作出说明并提供详细的证据. 5.请指明你公司在答卷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来源及具体出处. 6.请你公司列明在答卷中所使用的度量标准、货币名称. 7.你公司应按照问卷要求提供与答卷有关的合同等销售单证、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和其他文件.你公司应保存并整理好支持答卷中所提供信息的所有证据和材料,以备核查. 8.在填制本调查问卷中的相关表格时,如涉及计算,则你公司应在提供的表格中保留计算公式.如不保留计算公式,则视为答卷不完整. 9.你公司在提交答卷时,应将答卷做成两种类型.一类为含有保密信息的完整答卷;
一类为只包括公开信息的答卷,并分别在每份答卷首页注明保密答卷或公开答卷. 10.你公司可以就答卷中的保密信息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出保密申请,简要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 11.你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序号、该保密信息出现在保密文本中的页码;
(2)请求保密处理信息的一般性质;
(3)请求保密的理由;
(4)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文字性说明. 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该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 12.你公司应用 〖〗 符号标明公开答卷中涉及的保密信息,并注明相应的非保密概要的序号. 13.公开和非公开答卷应各提供一份原件和四份复印件,所有答卷均须妥善装订成册,并在答卷正文和附注上按顺序标上页码.请提供一份答卷目录和附件目录.每一附件都应列明序号. 14.答卷要求提供的交易证据材料应按照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每一笔交易的证据材料应按照交易流程进行整理,提供该笔交易的证据材料清单并简要说明证明材料之间的关系. 15.对你公司提供的书面答卷,请提供用WINDOWSXP 或者WORDS VISTA下WORD2010及以下版本制作的光盘或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可接受的其他电脑载体.所有数据表格应用EXCEL97或EXCEL2000或更高版本软件制作.所有数据表格应用EXCEL2010及以下版本软件制作.光盘中的内容应当与答卷中的格式保持一致. 16.请保证你公司提供的软盘或光盘不携带病毒.如有病毒出现,可被视为阻碍调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可依据可获得的事实和现有最佳材料作出裁定. 17.如你公司不提供电子数据载体,特别是不提供关于交易和财务的数据表格的电子数据载体,则将被视为不合作.如你公司无法提供电子数据载体或无法按照本问卷要求提供电子数据载体,则可在本问卷发放之日起15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18.对于公司提供的书面答卷,如果表3-
4、表3-5和表4-2中涉及的交易笔数过多,可提供关于上述表格的部分交易数据,但是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必须包括所有交易情况. 关于上述表格的书面答卷的交易数据提供方法具体如下:(1)交易笔数在1000以下,提供全部交易数据;
(2)交易笔数在1000-3000的,从第一笔交易开始,每隔5笔提供一笔交易的数据;
(3)交易笔数在3000-10000的,从第一笔交易开始,每隔10笔提供一笔交易的数据;
(4)交易笔数在10000以上的,从第一笔交易开始,每隔50笔提供一笔交易的数据. 19.请你公司按照本问卷附件一的要求提供一份证明信,由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署,证明你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对没有签署证明信的答卷不予接受. 20.你公司的答卷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代理呈送并由代理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在答卷中请提供一份有效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及该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1.请在本调查问卷答卷提交截止当日17:00(北京时间)以前将答卷寄至或直接送至本问卷首页所列的地址.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