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2-23
附件2: 2018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须知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8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要求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合同制教师、控制总量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3、对在职人员应聘的有什么要求?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并通过笔试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经初审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 工作单位 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 无 .工作单位信息应与个人身份、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7、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 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依据中组部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参加工作之后取得的学历,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未转本人档案的,不认定为普通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将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并结合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8、对简章规定的山东户籍、东营户籍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有山东户籍或东营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2月6日之前落户.

9、对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2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对取得其他相关证书的时间另有要求的除外).

10、 应届毕业生 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提到的 应届毕业生 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11、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层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名称一致,有学位要求的还须符合学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则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信息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比对.

12、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3、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取得有什么要求? 应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

14、应聘人员报考中小学岗位的任教学科如何把握? 原则上以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 外语 的,其毕业证标明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任教学科一致.

15、已通过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是否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已通过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6、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18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户口本或户籍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相关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已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17、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因取消、核减计划,符合改报岗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18、事业单位对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有何要求?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均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19、招聘资格要求中的专业名称参考了哪些目录? 专业名称主要参考了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

2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人应提交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学历学位高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没有明确列出对应研究生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取得与所列专业同属同一一级学科更高学历学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认符合招聘岗位规定专业要求的,可以应聘.

22、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及《2018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未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2月6日之前取得)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18年2月6日前取得.

23、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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