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12-28 |
学校关注现代教育发展趋势,紧盯省级学科基地建设目标,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早日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高中、成为 江苏领先、全国知名 的品牌学校而奋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改变全市各普通高中重复投资、低效使用通用技术资源,通用技术课程实施不力的现状,如皋市委、市政府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成立 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 ,学校属全民事业单位,纳入市直学校普通高中管理序列. 第三条 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实施如皋市普通高中学生通用技术教育,并逐步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高中和 江苏领先、全国知名 的品牌学校.生源主要来自如皋市各普通高中高
一、高二的学生. 第四条 如皋市教育局为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的主管部门,如皋市各普通高中根据如皋市教育局的要求积极配合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校风:技术引领,成就未来;
教风:厚德博学,精思巧创;
学风:明理乐学,知能达智.
第二章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第六条 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如皋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和任免,由如皋市教育局按市管学校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及奖励.学校在如皋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组织保障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学校管理体制.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及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规定,保障校长在学校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权利. 第七条 学校建立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和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作用. 第八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作用.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自身发展实际,合理设置办公室、教学业务部、课程研发部、学生工作处、总务处等中层职能部门并明确其职责.
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 第十条 学校按照人事管理规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岗位能力要求,科学设置各类岗位,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的岗位管理办法,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 双师型 教师比例.在职在编教师(如皋市教育局明确通用学校和素质基地的教师名单)职称评定在原学科基础上直接进入通用技术和社会实践系列的职称评定,同时参加如皋、南通及江苏省组织的相关教育教学科研等活动.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根据相关规定,科学制定学校教职工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在定员、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根据岗位需要聘任教职工,根据聘任管理制度解聘或辞退相关人员.学校制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聘用制度,通过 特岗、特聘、特邀 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为如皋市实施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实施主体.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为实施青少年素质教育的载体之一,其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由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理事会向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履行聘任手续,受聘人员享有的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等待遇,在原单位或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发放,并按规定正常调资晋级;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市教育系统统筹后的标准整体划拨给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由如皋市通用技术教育实验学校代为考核发放.两校区人员的管理、使用和考核由各自校区负责,在职在编教职工的评先、职称评审等由通用技术实验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提高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比例. 第十三条 建立专业教师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必须有一定时间到生产、生活一线实践.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奖励制度,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 第十六条 学校必须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同级或上级如皋市教育局责令整改,如对教师造成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学业务部,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运用科学的教学管理方法,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加强教育内容(培训项目)设置管理.根据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对广大学生的发展具有迁移价值的技术进行培训项目设置.学校设置新培训项目,应有调研论证、项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备开办技术项目所必需的经费、设备和师资等条件.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骨干教师和外聘专家组成的培训项目建设委员会,对学校专业建设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和帮助,指导培训项目教学计划的制订和课程建设.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完成必修模块后合理设置通用技术的选修培训项目,让学生自主选择,依据各项目的课程标准做好选编教材、装备设施、组织教学、检查质量、评价效果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课改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优选国家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推荐教材,在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时,可选用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地方、行业特色教材,也可自主开发有益于发展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的校本教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和辅导环节管理.重视实践教学,具备完整清晰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指导书和训练材料,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定期组织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建立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追究和处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创设有效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亲历设计的过程,注重引导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