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12-31 |
项目名称: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一期) 2.项目编号:SDJC-2017-0048-GK 3.执行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4.采购预算:人民币756万元 5.交货(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6.免费质量保证期:至少三年 7.项目执行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简称采招办) 第二条 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等涉及未决诉讼的企业;
也不能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 黑名单 的企业. 2.其他资格条件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经营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等政府部门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③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④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⑤ 竞标人必须具有制造标的物或合法提供货物及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⑥ 按本采购项目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凡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在招标资质审验环节,必须交验以下资料的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用左侧无线胶装,装订成册. 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④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
⑤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产品代理证书,授权内容:前端各型摄像机、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和拼接控制器. ⑥ 信用查询结果.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截止时间为公司报名日期;
⑦ 信用承诺函. 第三条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圆整(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和支票,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2.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户名陕西师范大学 账号6100192520005000170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小寨支行 3.电汇或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账号,不接受个人账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4.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报名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及标书费或者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 SDJC-2017-0048-GK投标保证金 、 SDJC-2017-0048-GK标书费 字样.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办理电汇或转账,不能放在一笔中进行. 5.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告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凡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投标的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入学校不诚信名单,招标单位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核定.正常履约,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不能正常履约,学校可使用履约保证金以弥补项目中断产生的损失. 2.中标商若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项目使用,每超过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作为处罚. 第五条 供货及验收 1.交货(完成)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2.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符合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规范要求. 3.货物安装完成正常运行30天后,由供货商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同意后,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形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项目文件对项目进行实物及技术的综合运行验收. 4.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或拒绝付款,中标供应商若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质保期 1.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叁年. 2.投标方承诺免费质保期为n年,中标方完成项目并经招标方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n年后方予以退还质保金,具体见结算方式. 3.质保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招标方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取乙方全款垫资的方式 2.货物全部到货,安装到位调试运行正常,经招标方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合格后,乙方在7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收到质量保证金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质量保证期满后,经甲方对项目保修质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投标文件(密封) 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目录、价格、商务、技术、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编写格式见附件,装订按照附件1目录顺序. 2.投标文件一正九副,双面打印,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每本不得超过200张纸,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装,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方式. 4.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须注明以下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在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5.投标文件密封处须盖有投标单位公章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和密封投标文件,否则在形式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而判定为无效投标. 第八条 投标及开标 1.投标单位务必于2017年06月14日08:30前将投标书密封后送达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会议室(图书馆西门进入后上二层),逾期不再受理. 2. 2017年06月14日08:30在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会议室(图书馆西门进入后上二层)开标和评标. 第九条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综合考察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参数应标情况、商务业绩、售后服务及承诺情况后确定中标结果.具体办法请见采购文件附件. 第十条 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陕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http://gzc.snnu.edu.cn/)公告. 第十一条 质疑与投诉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结果有异议,可向采招办、监察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提出质疑与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通用投标须知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按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来函告知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或邮件方式答复并送达给所有投标单位,任何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2.此采购文件由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对外发放,投标单位不得自行转让或复制.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3.投标单位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本采购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以书面方式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前向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否则,将视投标单位认可本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且不得因此在采购活动开展后提出任何异议. 4.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阅读疏忽、误解、遗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以及计算错误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单位负责. 5.本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单位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在谈判时投标单位未报或未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采购单位则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6.投标单位一旦购买(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正确理解并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7.技术标部分如标有产品商标、参考品牌、型号的,仅起说明或参考作用并非进行限制. 8.采购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相关澄清和承诺均是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