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8-2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招标书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生活垃圾委外处理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内容 生活垃圾委外处理 采购单位 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 壹年
2 投标人 主要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持有外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具的接收证明和合同;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 招标文件发放 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 财政预算 5000000.00元(超过财政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万整,户名: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标时需现场提交.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或代理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银行转账和现金形式.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成交单位需在中标后3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3%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8 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如有提疑请于2019年5月28日15: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提疑事宜.
9 投标文件 递交、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前 地址: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开标:2019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10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生活垃圾委外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SZHZ2019-TC-G-0502号 招标内容:生活垃圾委外处理
三、服务时间:壹年
四、招标项目概述: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双凤区域内生活垃圾压缩打包后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处置.承包商负责提供满足清运要求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和装运人员,并做好日常工作管理.人员薪资待遇、车辆的保险、修理费、油费及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等均由承包商全部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商全部负责,风险包干.生活垃圾数量10000吨为暂定量,最终以投标单价按实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具的接收证明和合同.
2、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请申请人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具的接收证明和合同;
(3)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书;
(4)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随身电话、单位电话.以上材料请用WORD文档编辑并制作压缩文件发送邮件.邮件标题格式如下: 生活垃圾委外处理―***公司 .报名供应商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我单位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12-81606891-8005,13862297169),2019年5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书面申请资料(盖公章)现场登记,只有报名通过并购买标书的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书面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5月3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
2、接收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3、接收人: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4、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各投标单位如有提疑请于2019年5月28日15: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提疑事宜
八、采购预算、投标保证金:
1、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2、投标保证金 2.1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2.2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缴纳方式:开标时需现场提交.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或代理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银行转账和现金形式.
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3%,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伟 联系
电话:0512-3306830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人:罗来山 联系
电话:0512-81606891-8007
十、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单位.服务费缴纳户名: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农行太仓城区分理处 账户:10536401040009410 财务室
电话:0512-81606891-8001,投标单位需考虑此项费用. 十
一、政府采购监督
电话: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0512-53512359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 受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生活垃圾委外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Z2019-TC-G-0502号
2、招标内容:生活垃圾委外处理
3、服务时间:壹年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5、报名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6、书面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5月30日13:30--14:00(北京时间) .
7、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9、采购人: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伟 联系
电话:0512-33068308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人:罗来山 联系
电话:0512-81606891-8007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词语释义 2.
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
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
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
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
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2.
6、乙方(投标人):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
7、服务:本次招标服务为垃圾清运服务. 2.
8、天:日历数. 2.
9、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2.
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 投标人
1、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详见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按前附表要求提出. 2.
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招标人收到,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
1、在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