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29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苏家屯分局拟对沈阳鹏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洗废液处理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沈阳鹏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洗废液处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2.25至2019.3.01.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

电话: 024-29829979 024-29829979(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沈阳鹏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洗废液处理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沈阳鹏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洗废液处理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镇鲍家村

三、建设单位 沈阳鹏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沈阳鹏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镇鲍家村,始建于2006年,占地面积3100m2,主要从事经营为鲍家工业区内钢管产业集群工业企业提供酸洗废液处理的商业活动,通过酸洗废液处理生产三氯化铁1001.6t/a、除油剂1437.2t/a、除氰剂1367.1t/a和亚铁净水剂2194.1t/a. 为了更好的监控泄露问题,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内投资10万元进行改造,将厂区现有地下的生产反应池作为备用储池,将厂区现有的2个63m3聚丙烯储罐(预留储罐,空的)改造成生产反应罐,改装后需加装搅拌系统(立式减速机),工作面为钢构平台,四周设有护栏,原料上料机成品出罐均设有管线,实现原料直接上料、成品直接输入成品储罐,在工作平台上方安装电葫芦直梁吊进行固体料上料.改造后,产品方案、产量及其他公辅设施等均不变.

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未发生变化,工艺尾气(HCl)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经预测,HCl最大落地浓度为4.374μg/m?,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限值要求;

燃气锅炉排放的SO2和NOx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由15m高烟囱排放.

2、废水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沈阳特种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北沙河,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要求.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装置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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