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29 |
一、迷迭香、罗汉果植物提取物生产项目位于零陵区河西工业园五里堆路,总投资170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0.
19%),总用地面积62963.86m2,总建筑面积为41095m2,工程内容包括:成品库、制剂车间、精制车间、提取车间、预处理车间、原材料库、前处理车间、动力车间、锅炉房、辅助车间、职工宿舍、质检楼及办公楼等,计划年产20%鼠尾草酸40吨、60%鼠尾草酸14.4吨、5%迷迭香酸100吨、25%罗汉果甜甙40吨、50%罗汉果甜甙14.4吨.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结论和零陵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项目建设.本批复及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或改变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依法重新报批.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相关政策要求.所选用的设备、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质量安全要求.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生产及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并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的规定,设置国家环保部统一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具体选址及建设方案需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应严格限制项目场址周边土地使用性质,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学院、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程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按分质收集处理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设置排污口,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规模.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行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向家亭污水处理厂进水控制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若区域污水管网尚未连通污水处理厂,则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方可外排.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经事故防范池收集、处理,严禁污水直排.工程设计应强化对厂区地面硬化,对生产装置区、原辅料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地面作防渗处理,确保厂区污水不对周边环境(特别是地下水)产生污染.
(三)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从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环节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挥发性原辅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强化设备、管道、传输系统的密闭性及各类生产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断优化技术方案,提升原辅材料回收效率,避免"跑、冒、滴、漏".涉及产生破碎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工序都应该配备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及设备,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燃成型生物质颗粒锅炉烟气经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除油烟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五)固体废物处置.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管理.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检验室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绿化,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七)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科学布设预警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物料泄漏截流设施、风险事故池等),配套拦污、切换等处理设施,防止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通过岗前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其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污染事故和纠纷.
(八)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项目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防止因环保诉求而引发矛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九)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评报告和专家意见,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1.15t/a,NH3-N≤0.17t/a,SO2≤5.7t/a,NOX≤5.7t/a.
三、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不得隐情不报,如有瞒报、谎报属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项目建成,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批准后的本项目环评报告表送零陵区环境保护局.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零陵区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零陵 报告表 批复 抄送:零陵区环保局,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