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8-30 |
第二批次为学区内其他生源.针对区域范围内学位紧张的学校,对超出容量的生源进行妥善分流(具体调剂入学名单见附件1). (2)购房入学时间界定问题.购房入学的网签截止日期参照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的网报截止时间确定,具体为:2018年4月15日之前办完网签手续的,可在学区所对应学校入学,4月15日之后完成网签手续的,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可在学区对应学校入读,学区内对应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具体调剂入学名单见附件1). (3)购买期房入学问题.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办发〔2016〕5号)文件规定,要求入学儿童是在其监护人或本人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因此,对购买期房、已办理网签手续但未交房入住的业主及业主子女,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可在学区对应学校入读,学位不足时进行妥善分流(具体调剂入学名单见附件1). (4)部分学位紧张学校招生问题.由于学位特别紧张,2018年秋季清水塘北辰小学、清水塘第三小学等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次按生源排序招生,学位不足时按照具体调剂分流方案进行调剂分流,具体招生办法由相应学校制定并公告. 8.小龄儿童入学问题.各学校根据学校容量及招生情况提出小龄儿童入学时间的界定,报区教育局审批执行.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根据接受分流学校的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具体调剂入学名单见附件1). 9.转学插班问题. 为确保按省、市政府要求2020年顺利完成消除大班额的任务,学校若无富余学位则不接受插班生,更不得扩班接受插班生(即小学
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
四、五年级和初中
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按照生源排序的原则接收插班生,申请转入该校的符合条件的插班学生超过学校学位数时,由各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插班生统一登记后报区教育局进行统筹调剂. 10.拆迁安置学生入学具体流程问题.同时持有 拆迁安置协议 和 分房安置卡 的拆迁户,视作学区范围内的第一类生源,无需办理拆迁安置学生入学的相关流程;
持有 拆迁安置协议 但尚未分房的拆迁户,凭街道、区征地办或区征收办的联合审批材料,原则上在拟安置居住地对应的学校就读,安置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紧张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具体流程如下:(1)街道社区进行摸底,汇总拆迁项目需到租住地入学的学生名单,并如实登记详细信息;
(2)报街道分管拆迁和教育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街道公章,并报区征地办或征收办审核盖章后交至区教育局审核;
(3)区教育局将对应名单下发至学校,学校与街道核对学生信息;
(4)学校审核拆迁户在学区内租住的租房合同,并上门进行核实;
(5)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办理入学手续. 1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提交齐全的符合入学条件证件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排序入学:第一批次为开福区务工且在学区范围内居住;
第二批次为在开福区务工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居住;
第三批次为不在开福区务工但在学区范围内居住. 12.二孩入学问题.根据国家计生政策调整情况,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同一家庭的第二个小孩入学(需符合长沙市城区入学条件)可视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情况选择与大孩一致的学校就读(大孩须在学区内小学就读,已升入中学的或转学的不在此列),但大孩不能随二孩到二孩所在学校就读和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