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8-31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因故还未颁发的,请学校出具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上海生源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同页复印);
3、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未颁发的,请学校出具延迟发证的证明);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正本);
5、非上海生源户籍迁移证(正本,户籍迁移地址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因故未开具的,可事后递交).
二、社会在职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手册(正本);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上海户籍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同页复印);
3、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正本).
三、需办理入沪手续人员:
1、2012年应届毕业生,请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http://www.firstjob.com.cn要求携带齐全《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及其他必须材料;
2、延缓派遣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请根据签约时布置要求携带齐全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 7月16日(周一)至9月下旬进行军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采取封闭式培训模式,培训期间不得离校.(即集中住宿学习,统一提供床上用品,需自带洗漱用品和黑色皮鞋,房间内有网络接口,可自带电脑),报到当日还请做好相关准备,携带相应个人用品. 特此通知. 联系
电话:63233303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