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2-12-02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6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安监〔2016〕42号 局属各科室: 现将《2016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4月13日2016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2016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保护的意见》(济政〔2016〕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6〕9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济源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6〕18号)及《济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2016年除霾治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委办〔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各科室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16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1.严控 两高一剩 (高污染、高耗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焦化、铅锌等一般性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 两高 行业项目,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责任领导:苗军,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管理四科 2.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在划定并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禁燃区范围,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禁燃区域严禁燃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类高污染燃料.加大对禁燃区内煤炭加工、储运、销售的监管力度,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鼓励采用热泵、 双蓄 、电锅炉、电窑炉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煤. 责任领导:原继伟,责任科室:煤炭生产技术科 3.改进规范煤炭供销体系.严禁劣质煤流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民用型煤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减少使用劣质煤带来的污染.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现有煤矿逐步增建洗选设施;

禁止引进和直接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农村地区推广使用洁净煤和低硫份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现有煤炭加快建设与改造,原煤入选率达到70%. 责任领导:原继伟,责任科室:煤炭生产技术科 4.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禁止销售和使用灰分>

32%(褐煤>

25%)、硫分>

1%的散煤.加大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燃煤散烧管控力度,加密抽查频次,扩大覆盖面积,对劣质煤严格依法查没和从严处罚. 责任领导:原继伟,责任科室:煤炭生产技术科 5.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继续开展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完成辖区内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6年新购油罐车须装有油气回收装置. 责任领导:孙同领,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6.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 三防 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开展河南济钢等18家大宗货物堆场及进出厂道路和小煤厂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刘霄,责任科室:煤炭生产技术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四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7.开展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开展非煤矿山、石料加工企业扬尘专项整治,治理露天开采、石料加工、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 责任领导:苗军,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8.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规定,明确禁燃禁放的时段和区域. 责任领导:孙同领,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9.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削减污染峰值.冬季采暖期积极开展钢铁、水泥、砖瓦、耐火、有色金属等行业错峰生产,尽可能减少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责任领导:苗军,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管理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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