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2-12-10
常住建〔2015〕212号 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镇(板块)建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20号)、苏州住建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夏季安全检查的通知》(苏建函〔2015〕104号)及《关于立即开展城镇燃气配套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住建城〔2015〕3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市住建局分别于8月10日-13日、8月24日-28日,分二次组织市市场监督局、城建监察大队、燃气办等部门会同各镇(板块)建管部门开展了夏季城镇燃气安全、夏季消防安全和城镇燃气配套罐区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基本涵盖了全市所有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企业、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企业消防责任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周期检验、运行、维护、巡检情况、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开展情况、配套罐区日常管理情况等.2.对企业围绕上述内容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共有2家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7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5座燃气汽车加气站、130家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按规定上报了总结材料或消防自查自纠表格,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企业的自查上报率为100%,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自查上报率为98.5%.企业自查并上报发现、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30多条. 检查情况:检查了全市2家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4个门站)、7家液化气经营企业(6个液化气储罐场)、3家燃气汽车加气企业(5座燃气汽车加气站)和15家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对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企业的检查企业覆盖率为100%.检查、抽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30多条.

二、存在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情况看,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企业、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对安全、消防管理的措施正在逐步加强,企业安全责任正在不断落实.但抽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有: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天然气门站的安全组织机构网络、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未上墙公示,燃气汽车加气站安全员无公司的任命文件情况较多.瓶装液化气供应点的安全管理,还不够规范,例如在检查中常熟市福山利民液化气站、常熟市碧溪管理区东周液化气站有超量存放液化气瓶现象. 2.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方面.燃气经营企业对所属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罐场、燃气汽车加气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安全管理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公司组织的检查次数偏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无整改复查记录;

槽车卸车前应对有关仪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也基本未见相关内容;

储罐检修直梯未设置防高处坠落措施;

在反恐防范管理上,也未编制相应的预案;

个别燃气汽车加气站的管理制度、管理资料借用其他企业的做法后,甚至企业名称也未更改,如常熟兴前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白云加气站. 3.消防责任及消防措施落实方面.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罐场、燃气汽车加气站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情况较多,消防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内容空洞,消防演练记录简单的情况也较为普遍.个别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承诺书及自查自纠表未按规定上报,如常熟市支塘镇老顾液化气供应站、常熟市福山利民液化气站. 4.设备设施周期检验、运行、维护、巡检方面.液化气储罐场在设备设施的管理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如设备设施的管理台帐登记不全,日常的维修保养记录不完善,配电间内堆放杂物,门口缺防鼠挡板的设置,一些仪表、螺栓生锈等. 5.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开展方面.检查发现燃气企业虽都建立了对用户的入户检查和宣传台帐,但对照企业的供气量,还是明显存在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特别是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对用户的入户检查和宣传,台帐记录明显不全. 6.配套罐区日常管理方面.部分液化气储罐场对配套罐区日常管理不重视,未明确相关人员进行专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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