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1-21 |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 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落实该项机制,进一步发挥气象社会监管职能,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气象行业监管秩序.
二、 双随机 抽查机制 气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 双随机 抽查机制,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抽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每年更新一次.
三、随机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包括以下三类单位:
(一)防雷减灾管理:防雷检测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二)施放气球管理:施放气球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三)气象信息传播管理: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四、随机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为在防雷安全、施放气球、气象信息服务等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2.
五、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施.采取现场方式检查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核查结束后,应及时如实填写市场主体实地核查记录表.核查记录表应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 实施检查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市场主体先行自查,对自查如实报告气象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中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情形严重的, 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六、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每半年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超过10%;
(二)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的企业,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
(三)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七、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通过气象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 1.随机抽查对象单位名录 2.检查具体事项清单 永康市气象局 2017年5月16日 永康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 附件1 永康市 双随机 抽查对象单位名录
一、防雷减灾管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50家) 序号 检查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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