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3-02-18
附件2 "挂证"专项整治常见问题 如何查询本企业注册异常信息? 答:具体详见市住建局3月11日在网站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19〕539号).

发布地址为:http://www.gzcc.gov.cn/gzcc/2.2/201903/ca1ca98d40ce4a31a58367d62aeec349.shtml;

或登录省三库一平台(http://113.108.219.52/Dop/Search/RegDupSearch.aspx)查询. 注册单位与社保缴交单位为总分公司关系,属于"挂证"行为吗? 答:不属于.但分别为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则不属此列. 所获取的注册异常信息与事实不符合应如何处理?如册单位与社保缴交单位为总分公司关系,或信息中反馈某名注册人员无社保,但企业已经为该名人员购买社保等. 答:信息为系统自动比对生产,不一定准确全面,请企业以预警信息为线索尽快开展自查,并在3月31日前自查完毕,如确有其事,请尽快理顺社保关系;

如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涉及改制六类特殊情况,可整理情况,一并于即日起至4月5日内通过省三库一平台上报自查自纠信息. 如何合理运用投诉举报渠道?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规行为的事项,属交通运输领域注册人员,应向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

属水利水运领域注册人员,应向省水利厅投诉举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单位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事项,属交通运输领域注册人员,应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

属水利水运领域注册人员,应向市水务局投诉举报.涉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挂证服务违规行为的事项,应向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具体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如下: 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20-83133594 gdzjtzlxd@sina.co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20-83137863 gdrstzjc@163.com 交通运输厅 020-83730592 liuminggang@gdcd.gov.cn 水利厅 020-38356454 gdsjjc001@163.com 省通信管理局 020-87692326 weiguijubao@gdca.gov.cn 广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0-83124481 gzzy@gzcc.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0-83724252 rlzyssc@gz.gov.cn 交通运输局 020-38180281 gzjwjjc@gzcc.gov.cn 水务局 020-88521223 gzswjgc@gz.gov.cn 无社保、社保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应如何整改? 答:未在注册单位购买社保的,应尽快办好社保手续;

社保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应尽快理顺社保关系,注销注册资格,或暂停在原社保单位购买社保,转而在注册单位购买社保.在3月31日前,必须保证社保单位和注册单位一致才视为已经完成整改. 如何注销注册资格? 答: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可直接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交注销申请,并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自查自纠情况应该如何报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已经整改完毕? 答:自查自纠信息应当于即日起至4月5日内通过省三库一平台上报自查自纠信息,在附件上传相应证据材料.已购买社保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查询方式;

已完成注销手续的,提供注销凭证或网上办理注销手续的页面截图;

已停买外地社保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查询方式、书面承诺. 注册状态异常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应如何报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答:属于6类特别情形的,即日起至4月5日内通过省三库一平台上报信息,并在附件上传提供相对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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