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3-02-27 |
一、项目名称 商都县城北肉食品加工厂年屠宰5.
4万只肉羊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商都县城北土商线东侧二库北21号
三、建设单位 商都县城北肉食品加工厂
四、评价机构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商都县城北土商线东侧二库北21号,项目总占地面积2800m2,包含加工和屠宰车间180m
2、冷冻车间150m
2、待宰圈100m
2、死羊处理间50m
2、饲料库200m
2、物料库200m
2、羊皮储存间15m
2、固体废物暂存间50 m
2、检验室50 m
2、办公室100m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一套,门卫室15m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 施工期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已基本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之终止. 6.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是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冷冻车间逸散的少量氨气、及焚烧炉产生的烟气. (1)焚烧炉废气 项目运营期焚烧炉工作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二f英和呋喃类等有害物质.颗粒物:包括尘、烟气和灰以及其他不能燃烧的颗粒物质,有机碳颗粒物通常在二燃室燃烧即可去除.二氧化硫:由燃烧燃料和体内的―SH 基产生的,天然气和羊体本身的含硫量很低.氮氧化物:高温燃烧时,由空气中的氮和氧发生反应产生的,一般来说,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很低且不是主要的,它可通过控制温度和燃烧器的设计来控制氮氧化物的排放.一氧化碳:由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它可通过适当地控制操作焚烧设备而使排放减到最小.重金属:重金属的排放主要来自羊本身和遗物燃烧.二f英和呋喃类:在一定温度下木纤维或氯化塑料燃烧产生的,它们可通过减少氯化塑料或二次燃烧时达到一定高的温度和保持停留时间来减少排放.防止二f英等的再次形成可通过有效的废气管道急冷技术的设计来实现的,去除则需要向烟气中加喷活性碳和高效布袋除尘器等减排设备.恶臭气体: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氨气等有味的污染物的排放造成的,它们可通过化学吸附等方法去除.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规定,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GB 3838-2001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I类、Ⅱ类功能区和GB 3095-2012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本项目焚烧炉焚烧炉较少,所在区域不属于上述区域,距离人口密集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较远,且位于侧风向,因此焚烧炉建设可行. 本项目焚烧的为病羊、死羊、不合格酮体及一些碎肉和病变腺体,没有塑料,也不存在羊体内可能植入的金属材料,因此,在焚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金属和氯化氢在本项目中产生量是极少的.而二f英的产生和含氯塑料中的Cl有关,在焚烧过程中要避免混入含氯塑料,二f英的产生量也较小,同时,在二次燃烧室达到一定高的温度和保持一定的停留时间,烟气经过急冷装置的情况下,二f英的排放也是可以有效降低的,因此,本项目焚烧炉一氧化碳、重金属、氯化氢、二f英和呋喃类不会产生或产生极少,但考虑酸性气体对焚烧炉有腐蚀作用,该焚烧炉采用喷消石灰+布袋除尘对烟气进行净化,净化系统的烟尘净化效率大于98%,二氧化硫的去除效率大于50%,HCl的去除效率大于90%,经过焚烧炉烟尘处理系统的处理后,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远小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关标准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焚烧炉烟气净化处理流程如下图12所示. 图12 焚烧炉烟气处理流程示意图 焚烧炉烟气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污染物达标,通过15m高烟囱排放. (2)恶臭气体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间及屠宰车间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主要来自生化反应阶段,屠宰加工车间恶臭主要来源于羊内脏整理、清洗工序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气等.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恶臭的主要影响为: 恶臭危害主要有六个方面:①危害呼吸系统.人们突然闻到恶臭,就会产生反射性的抑制吸气,使呼吸次数减少,深度变浅,甚至完全停止吸气,即所谓 闭气 ,妨碍正常呼吸功能.②危害循环系统.随着呼吸的变化,会出现脉搏和血压的变化.如氨等刺激性臭气会使血压出现先下降后上升,脉搏先减慢后加快的现象.③危害消化系统.经常接触恶臭,会使人厌食、恶心,甚至呕吐,进而发展为消化功能减退.④危害内分泌系统.经常受恶臭刺激,会使内分泌系统的分泌功能紊乱,影响机体的代谢活动.⑤危害神经系统.长期受到一种或几种低浓度恶臭物质的刺激,会引起嗅觉脱失、嗅觉疲劳等障碍. 久闻而不知其臭 ,使嗅觉丧失了第一道防御功能,但脑神经仍不断受到刺激和损伤,最后导致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的调节功能失调.⑥对精神的影响.恶臭使人精神烦躁不安,思想不集中,工作效率减低,判断力和记忆力下降,影响大脑的思考活动. 本项目运营期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项目区北侧的固体废物堆放间,实现日产日清.本项目屠宰加工车间、待宰车间内设置机械排气系统,增加空气流通量,提高扩散能力.污水处理车间为一体化地埋式,臭气逸散量较少.经过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恶臭气体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3)制冷车间逸散的氨气 本项目以液氨作为制冷剂,运营期需要1吨液氨,由液氨供应公司负责拉运.在日常运营期间,在阀门及管道接口处可能会有少量的氨气逸散出来,产生一定影响.氨气具有刺激性气味有毒气体,如果发生泄漏,可以很快发现,但是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气会难以察觉,可能会导致工作人员中毒,对眼睛及皮肤产生刺激作用,可能引发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为了防止本项目实施在周围产生较大安全隐患,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不允许新建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根据《农副产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表一种防护距离限值规定,本项目所在地近五年平均风速为4.6m/s,因此防护距离为200米.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村庄及居民点,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村庄为220米,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 表13 屠宰及肉类(畜类)加工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限值 为了防止本项目冷库液氨挥发逸散从而导致冷库内氨气浓度过高,威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项目运营期要做好氨气防泄漏及监测报警工作.在安装制冷系统设备是,要做好管路系统的密闭,尽量减少氨气逸散.同时将储气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防止发生爆炸及火灾.在制冷车间内可能发生氨气泄漏的地方安装氨气检测报警装置,防止发生泄漏事故.在制冷机房内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加大通风量,防止逸散的氨气在机房内积累,产生安全隐患.此外,企业应做好液氨泄露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环境影响为屠宰生产车间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等产生的臭气、制冷车间逸散的氨气及焚烧炉废气,经过上述环保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