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3-05-09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 2017年12月08日,上午8:30-11:15 ;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7年12月08日下午16:00前将 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标书费凭证 传真或发邮件至本公司并电话(0574-83033570)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完成报名. 2.3购买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单位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咨询

电话:0574-88225170

5、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 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 的转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2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详见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联系人: 方工

电话: 0574-55849612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电话: 0574-

83033570、83033196 传真: 0574-83033196

邮箱: kxzb01@126.com 联系人:郑菊琴、陈斌武、吴芝妙 十

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采购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及数量 1批 用途 用于宁波市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光伏发电.

二、商务要求表

1、质保期 1)质保期(或保修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投标人应在质保期过后向招标人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并提供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亦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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