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3-06-18 |
一、2019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内容及规模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郑州盈芯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吨高温电热元件项目 登环建表(2019)29号2019.
5.7
2 郑州亿丰电热元件有限公司 年产50吨硅钼棒电热元件项目 登环建表(2019)30号2019.5.14
3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登封阳城路加油站项目 登环建表(2019)31号2019.5.14
4 郑州正亿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年加工2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 登环建表(2019)32号2019.5.15
5 郑州万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登封市清洁能源区域供暖项目一期 登环建表(2019)33号2019.5.30
6 郑州奥全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登封市空气源热泵分布式区域供暖项目 登环建表(2019)34号2019.5.3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