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3-06-18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导则》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及协作单位 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布了安监总厅管三〔2015〕82号《印发的通知》,对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油气管道)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写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国内各设计院近几年一直按照此导则的要求编制油气管道的安全设施设计报告,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但随着近年来油气管道的大量建设,管道生产安全和与之相关的公共安全备受关注,为了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安全设施设计,提升油气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突出其合法性、合规性、可操作性、先进性、适应性、安全性,监管三司组织了对近几年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将82号文件上升为《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标准的工作,对原有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修改、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 2017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管三司提出标准的制订任务,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1)2017年4月,标准起草工作启动,首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安监总厅管三〔2015〕82号在实际应用中出现问题的条款进行修订. 2)导则初稿.2017年4月~6月,标准起草小组内部多次讨论,编制完成导则初稿. 3)初步讨论.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北京长白山宾馆组织三名特邀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导则》及《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环院)初稿进行讨论. 4)初步修改.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草案. 5)标准立项.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组织标准立项评审会,导则通过立项审批. 6)审查讨论.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于2018年4月26日~27日,在烟台组织特邀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导则》等四个标准进行讨论. 7)定稿讨论.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于2018年5月29日~30日,在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组织对《安全设施设计导则》等四个标准进行定稿讨论. 8)完成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1)编制原则 标准中规定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针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基于本质安全设计、事故预防优先、可靠性优先等原则开展设计. 标准针对设计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提出要求,包括线路、穿跨越、工艺、站场区域和总平面布置、设备及管道、自控仪表及火灾报警、通信、供配电、防腐与阴极保护、给排水、消防、供热、建构筑物、暖通、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设计依据、基本概况、线路工程、站场工程、公用工程、安全与应急管理、结论与建议、建设单位意见、报告编制要求等12个部分.与82号文相比,《导则》标准在以下几大方面进行了改进: 明确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针对近几年安监总局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重点,进一步明确各章节的编制要求,简化基本概况,细化编制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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