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3-07-07
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2018年10月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8〕19号 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联系人:宋海文;

联系

电话:0519-85683107.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辖市、区政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目标体系 25分 事故总量 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情况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2分;

10 较大事故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起数情况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

发生市级及以上领导作出指示批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每起扣3分;

10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情况 本年度内,同一家企业累计新增5~9例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除外)的,每发现1家扣2分;

新增10例以上的,每发现1家扣3分.

5 责任落实 8分 政府领导责任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未按照《常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的,扣0.5分;

2 辖市(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全年不少于2次、并形成会议记要,每少1次扣0.5分;

辖市(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全年不少于4次、并形成会议记要,每少1次扣0.5分;

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全年少于4次的扣0.5分;

未按期完成上级安委会(安委办)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清单整改的,发现1项扣0.5分. 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 三个必须 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政府未与下级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扣0.5分;

2 政府主要负责人未与分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扣0.5分;

未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的扣0.5分;

各级安委会例会每年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0.5分;

未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 原则,出现推诿扯皮事项的,扣0.5分;

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研究,确定安全监管部门,出现监管盲区的,每1处扣0.5分. 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制定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乡镇(街道)树立典型示范企业不少于2家,每发现一个乡镇未达标的扣0.5分;

1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 五到位 ,现场抽查企业:(1)未建立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发现1家扣0.5分;

(2)列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安监〔2017〕175号)规定范围,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现1家扣0.5分;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数量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复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发现1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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