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3-07-13 |
一、汕头市
1、生态保护 划定占辖区国土面积10.24%,共222.31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严格控制区,禁止开发;
有限开发区占24.34%,共528.51平方公里,属重要生态功能控制区、城市群山地生态缓冲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等.加强天然植被的保护与受损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工作.加大退耕还林工作力度,保护以揭阳-汕头之间的河流水库和丘陵山地为中心的城市绿核区.2010年底前,全市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一类、二类林分比例提高到80%以上.按《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2、水环境保护 按照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实现各功能区的达标.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进度,2010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严格保护龙溪二坝水库、小龙溪水库、上金溪水库、红场水库、龙溪上坝水库、河溪水库、秋风岭水库、红口水库等重要水源涵养保护区.重点整治汕头市区河涌和练江河系.
3、大气环境保护 加快电厂脱硫步伐,2007年底前,关闭所有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2006年底前完成华能汕头电厂等火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严格执行省下达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4、固体废物 完善汕头市雷打石填埋场的建设运营,统筹规划建设市域范围内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快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0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2010年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完成汕头(贵屿)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处理规模为废旧电子电器150万吨/年、电线电缆50万吨/年和塑料150万吨/年.2010年底前,建设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的管理,到2010年底前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二、韶关市
1、生态保护 划定占辖区24.30%,面积为4452.30平方公里的土地为严格控制区,禁止开发;
划定8612.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为有限开发区,占辖区土地面积的47%.保护新丰―河源―龙门新丰江水库区区域性生态结构区.2010年底,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按《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特别是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示范工程、坡耕地改造工程.继续推动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南雄市南亩镇秸秆气化试点工程;
引进真空玻璃管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充分利用太阳能.
2、水环境保护 按照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实现各功能区的达标.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进度,2010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严格保护南水电站水库、小坑水库、沐溪水库、罗坑水库、西牛潭水库、花山水库、尖背水库、孔江水库、中坪水库、横江水库、瀑布水库、宝江水库、赤石径水库、高坪水库、桂竹水库、跃进水库、岩庄水库、泉坑水库、龙山水库等水源地.整治北江市区段、浈江河等.
3、大气环境保护 2007年底前,关闭所有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加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2007年底前,完成韶关发电厂等企业的脱硫设备安装工作.加大力度治理水泥粉尘污染.重点控制韶关发电厂、坪石电厂(B厂)、韶钢、韶冶等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省下达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