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3-07-28 |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5: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名参加 201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照片、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违反上述规定,后果自负.
2、保证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持真实、准确、有效的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5、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并按指纹) 年月日附件6: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加试内容 院前急救 儿科 考生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年月日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此表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