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3-08-26 |
(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19号账号:2502014029200025950
电话:0871-63101861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或盘龙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