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3-09-07 |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商务局.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法.考核内容包括样本选取、数据报送、信息泵、运行分析、商务预报、应急监测等六方面,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及扣分指标.各项目基础指标满分之和为100分,加分指标满分为2分(指标及分值设置详见附表1).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如下:
(一)样本选取(基础指标24分)
1、生活必需品(8分).考核指标包括品种覆盖情况(5分)、地域覆盖情况(2分)及日报企业数量(1分).其中,品种覆盖情况仅考核省会城市石家庄.(1)石家庄市报送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肉、鸡蛋、食糖、食盐、奶制品等品种周零售价格数据的超市样本不少于6家,报送粮食、食用油、猪肉、牛肉、羊肉、禽肉、鸡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品种周批发价格数据的批发市场样本不少于1家,各品种均达到要求的计5分,不足按比例计分.其他设区市参照.(2)各设区市样本企业县级覆盖率达到70%的计2分,不足按比例计分.县级覆盖率指拥有1家以上监测样本企业的县级区划占全部县级区划的比重(各地县级区划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为准,详见附表2).(3)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邢台四市报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报表的样本数量分别达到1家的计1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2、生产资料(4分).考核指标为品种覆盖情况.各设区市报送生产资料各品种价格数据的企业达到相关要求的计4分(详见附表3),不足按比例计分.
3、重点零售企业(12分). 基础指标.考核指标包括月报企业规模(6分)、旬报企业规模(3分)及业态结构(3分). (1)月报企业规模.各地报送月报表的零售及餐饮样本企业销售额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5%的计6分,不足按比例计分.鉴于各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每季度公布1次,该指标按季度进行考核,即每季度第二个月对上季度进行考核,其后两个月得分不变. (2)旬报企业规模.报送旬报表的零售样本企业销售额占全部零售样本企业销售额比重达10%的计3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3)业态结构.零售样本企业各业态销售额占零售样本企业销售总额比重达到以下要求的计3分:超市15%,百货店15%,专业店25%,其中汽车专业店10%,不足按比例计分.
(二)数据报送(基础指标40分,扣分指标3分) 基础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及时报送率(36分)和总体报送率(4分). (1)及时报送率.指各地在报表制度规定时间之前实际报送的报表数量与应报报表数量之比,得分为本地区及时报送率与36之乘积. (2)总体报送率.指各地在考核日之前实际报送的报表数量与应报报表数量之比,即不考虑及时性的报送率,得分为本地区总体报送率与4之乘积.纳入考核的报表包括:生活必需品日报(含百家批发市场日报、黄金周日报及临时启动的日报)、周报、月报;
生产资料周报、月报;
重点零售企业周报(黄金周报表)、旬报、月报. 扣分指标.考核指标为数据差错情况:每错1处扣0.1分,扣满3分为止.差错类型主要包括: (1)所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2)所报数据与报表制度规定明显不符.例如,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未选取销售量大、品牌大众化、经营稳定的品种作为监测代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