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9-1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带钢分剪、退火、钢管退火项目 建设单位 梁山吉富钢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韩广海 联系人 韩广海 通讯地址 梁山县拳铺镇工业园区蔡林东村(原华阳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
15054888855 传真 0537-7701686 邮政编码
272600 建设地点 梁山县拳铺镇工业园区蔡林东村(梁山盛源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9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333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为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梁山吉富钢管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租赁梁山盛源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厂房一座,建设 带钢分剪、退火、钢管退火项目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994m2,包括办公室、加工车间、产品仓库等,项目建成后具有年加工24000吨带钢和钢管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4.28)要求,本项目属于 十
二、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本项目不含电镀或喷漆工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梁山吉富钢管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 鼓励类 限制类 及 淘汰类 ,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 (2)用地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梁山县拳铺镇工业园区蔡林东村(梁山盛源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3)与济宁市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可知,梁山县周边涉及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表1-1. 表1-1 梁山县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序号 生态保护红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