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3-09-16

景观工程包括绿化工程70.63公顷(包括水生植物4.20公顷)、广场铺装5.75公顷、道路交通体系约9.95公顷(含市政道路3.87公顷,滨水栈道0.56公顷)及停车场建设0.43公顷. (3)建设工期 计划工期1年,预计2018年4月开工,2019年4月竣工. (4)项目投资估算 估算投资约38329.2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2458.11万元. 项目概况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晋县汪洋沟水系生态治理及绿化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3 项目运作方式 2.3.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 BOT(建设-运营-移交) 模式.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依法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在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配套设施等方式获取运营收入,在运营收入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获取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3.2 宁晋县人民政府授权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并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SPV注册资本约11498.78万元,其中政府占股 10%,出资约1149.88万元,社会资本占股90%,出资约10348.90万元. 2.3.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任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社会资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的,应由项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设计、施工任务进行招标. 2.3.4项目合作期15年,分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预审条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1项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栋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带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30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在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栋2层).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晋县天宝西街与新兴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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