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3-09-17

1.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 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 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9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1.10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安排.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 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 除比例为 6%.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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