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3-09-23 |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贵溪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0日 抄送:污防科,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贵溪生态环境局.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