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09-24 |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医疗大楼医用家具 1批 采购预算:105万元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必须为家具制造商;
3)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地区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
六、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4月21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4月21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到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上成功注册登记. 2)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0574-87642508,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九、采购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111号 联系人姓名:顾军民
电话:0574-55836139
十、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话:0574-87322846 传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史涛 张啸科 董初林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