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10-30 |
对在网上的任何交易或交易进程,均不作任何担保. 第十条 有限责任 采购中心及其网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和特殊的损害均不承担责任.这些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或非法利用采购中心网站所导致的损害,因供应商提供了不正确、不准确的信息或者未及时更新应当更新的信息所导致的损害等.鉴于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采购中心及其网站的权益、声誉等受到损害,所以采购中心及其网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供应商明确承诺:如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采购中心及其网站或者任何第三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采购中心及其网站对供应商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者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采购中心网站即使没有对信息的传输量规定上限,但拥有判定供应商的行为是否符采购中心网站注册协议规定的权利.如果供应商违反了协议条款的规定,或者其在网站的相关行为有理由被判定为不利于网站,采购中心及其网站有权随时中断对其服务,包括密码. 第十二条 注册供应商管理 注册供应商自行承担其所传输内容的所有责任.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网站的使用应依据所有适用于采购中心网站的全国性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供应商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从中国境内向境外传输任何资料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使用网站信息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供应商的行为应以国家有关因特网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惯例为准则.供应商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
不传输任何有可能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不传输任何有可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资料;
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未经许可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供应商的行为不符合以上协议条款,采购中心及其网站一经发现,将依据自身的判断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取消供应商的服务密码等.如果供应商在采购中心网站散布、传播反动、色情或者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网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供应商违反法律的证据. 第十三条 保障 供应商承诺保障和维护采购中心及其网站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负责承担由于供应商不合法使用网站以及服务所引起的纠纷的律师费用,负责承担由于供应商违反协议条款而给采购中心及其网站以及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补偿费用,负责承担因其他机构或者人员使用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的不合法行为给采购中心及其网站以及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关于供应商主动停用或要求结束服务 注册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网站均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停止一项或多项服务.采购中心网站可以随时停止服务而不需对供应商或者任何第三方负责.如果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网站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供应商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供应商主动停用,不再使用采购中心网站及其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