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3-12-16

一、

(三)、3执行) (14)公摊面积奖励 (15)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补助款 选择安置在未动建安置区的,以上(11)、(12)、(13)面积暂按认定补偿安置面积、价格按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区相关单价进行计算.

2、交房时结算的款项:交房时面积误差产生的款 选房时面积误差产生结算款项,在正式签约前结清;

交房时面积误差产生的款项交房前结清. 第二部分 手续认定

七、手续完整 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持有镇街及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申请表》或《用地通知书》及《建筑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为土地、房屋手续完整,按权证登记的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的100%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八、手续不完整 下列情形属于手续不完整,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封房的,按下列规定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一)对年代久远的老房屋(1987年1月1日前已建成),未经权属登记且确系本人居住使用,房屋使用人能提供建房证明等有关材料的,按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的100%予以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天井及其房前进深不超过3m范围等面宽的埕地、空地按确权划拨土地认定补偿.

(二)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持有 两证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之一的.持有镇街及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申请表》或《用地通知书》和《建筑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一的,手续不完整的建房户,按权证(或表格、通知书)登记的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的95%予以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三)经镇(街)建房清理(持有有效凭证、且四至清楚、权属明确)的,按清理的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的90%予以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四)原持有 两证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但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的,经村(居)和镇(街)确认后,在原权证范围内的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按100%认定补偿安置面积,超出原权证的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按本实施方案

九、无手续 的相关规定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五)在已审批、经镇(街)清理的以及未审批的土地搭建的建筑物上被认定为临时搭盖的(指2016年4月1日前建成的),不予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在规定期限内配合拆除的,可给予适当的补偿,详见附件七.

九、无手续 无任何手续建成的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封房交拆的,可按下列规定认定补偿安置面积:

(一)1987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无审批建成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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