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3-12-27 |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4年第13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山东广饶经济开发区东辛公路以西、小清河以南.项目包括一套2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装 置和一套20万吨/年轻烃芳构化装置,生产醚化汽油、芳构化汽油、液化气,副产柴油、干气,项目总投资为6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局 登记备案号:1305700071).项目未批先建,已依法查处.
二、项目整改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芳构化加热炉以净化干气为燃料,烟气经21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烟气中烟尘、SO
2、NOx达到《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标准.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装置区的主要塔、器、阀顶部均设泄压管线,当系统压力过高时不凝气送火炬焚烧;
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
依托现有储罐,甲醇、汽油、石脑油为内浮顶储罐,液化气采用球罐储存;
装卸区配套油气回收设施,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酸性水密闭送公司在建工程配套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回用;
含油污水、机泵冷却、仪表室、分析间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送公司污水处理站,经"气浮+A/O+高级氧化+BAF"处理,部分回用,其余达到《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表4重点保护区以及《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中表3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预备河.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芳构化装置的废催化剂和新增的锅炉灰渣为一般固废,全部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
醚化装置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依托公司现有火炬,非正常工况跳阀废气、检修时吹扫废气及事故状态下废气送火炬焚烧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化学危险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依托公司现有18000m3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