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4-01-01
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澄安监〔2018〕50号 关于开展化工(危化品)企业 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月初,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对我市的2家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了144项隐患和问题,并下发了《关于对无锡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8〕77号,以下简称《通报》).

为认真贯彻《通报》的精神,根据《无锡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化品)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锡安监〔2018〕113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决定从8月1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工(危化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全市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列入关闭的化工企业,重点是: 1.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生产重点监管危化品或者使用重点监管危化品并参与化学反应的企业;

2. 列入年内关闭的企业;

3. 未参加今年化工(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的企业.

二、进度安排 1. 各地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地要采取邀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的形式,组织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度,请各地填写好专项执法检查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分别于8月14日、8月30日、9月15日报市局危化科. 市局直接执法检查的危化品企业,由市局危化科、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组织执法检查.其余化工(危化品)企业由各地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 2. 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地要对前期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覆盖面.同时,要排查、分析本地区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巩固专项执法检查的成效.专项执法检查总结于10月19日前报市局危化科. 在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市局将按《通知》要求对各地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抽查部分企业.对于进展迟缓或执法检查不力的地区,将进行通报.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列入对各地的考核.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及《通报》指出企业存在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见附件3),举一反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 各地要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及《无锡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组织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于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 四个一律 的要求,采取挂牌督办、停产整顿、行政处罚、行政约见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整改验收、逐项销号,确保隐患整改的闭环.同时,对涉及安全评价报告中存在的漏项等突出问题,要按照 一案双查 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未参加今年化工(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的企业,要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于9月下旬参加全市的统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各地要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强化专项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请各地将本通知的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内的化工(危化品)企业. 联系人:吴仪 魏琼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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