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4-01-16 |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5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70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月8日15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702室 十
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12-29至2018-01-03止. 十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董先生
电话: 020-83642820转825
电话: (0757)87318772 传真: 020-83642820转804 传真: (0757)87318772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北 邮编:
510000 邮编:
510435 开户名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 ? 帐号:
3602064919200118287 ?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第二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 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3 报价供应商 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成交供应商 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供应商. 2.5 货物 指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 2.6 服务 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7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项目货物、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3.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 磋商邀请函;
1.2 报价供应商须知;
1.3 用户需求书;
1.4 合同条款;
1.5 响应文件格式. 2.磋商文件的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供应商.若报价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