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4-02-0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名称:仪征市中医院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人:熊文宇
电话:025-84795466 1.1.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智能化数据中心及微模块机房系统项目 招标范围: 仪征市中医院异地新建新院区落成后,将建设新的数据中心,新数据中心将成为医院的主数据中心,老院区则成为容灾机房.新院区数据中心按照软件定义数据中心方案进行建设规划,保障医院未来3-5年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并提供最高的系统性能,数据中心安全按照国家三级等保要求进行建设.本次项目建设包括模块化机房设备建设以及信息系统数据中心建设,该机房处于大楼2楼,新建一套模块化机房及配套办公区等功能区域装修,需增加机房网络系统、配电系统、精密空调、一体化机柜、环境控制系统以及满足医院未来信息系统要求数据中心建设等. 1.2.2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1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1.2.3 质量及验收标准 详见
第四章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合格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8年11月17日15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给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5-84795981),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email protected].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形式:电汇 金额:15万元 (人民币) 详见
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关要求 3.4.5 诚信保证金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无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5份,电子文本1份(U盘).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仪征市中医院 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智能化数据中心及微模块机房系统项目(项目名称) 0675-186JOC003598/02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在2018年11 月28 日14 时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2701室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 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委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货物)计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服务费含在投标总价中,无需单独开项. 9.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中标人向南京市南京公证处按以下标准支付公证费:中标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公证费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