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4-02-09

第三章 指标分配方案 根据土地利用政策分区和用途分区以及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将龙岩市下达给上杭县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至各乡镇. 县辖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本方案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规划指标中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6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余指标为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在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应严格执行. 各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详见附表3-4.

第四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一、县城周边划定任务落实情况

(一)划定任务论证核定情况 经国土资源、农业两部门论证审核通过,并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核定的划定任务为368.93公顷(0.55万亩).

(二)城市周边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 城市周边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为368.93公顷(0.55万亩).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32.64%. 上杭县城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后,结合县城周边山体、水域,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有利于 串联式、组团式 发展.

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一)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龙岩市人民政府下达上杭县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160公顷(36.24万亩).

(二)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 划定后,全域基本农田面积24161.12公顷(36.24万亩).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3.75%.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以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 非农化 . 切实落实县乡村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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