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4-02-11 |
小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本简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 填表说明 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 无 、 零 、 未检出 、 未测 、 不明 等,应用文字注明.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和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 【表封】 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章.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以下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以下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法人代码后的括号内填写其在上级单位中的顺序编号(两位). 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6.[填表人]: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7.[报出日期]: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8.[排污类型]:按照申报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在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后划 √ . 审核意见 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本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
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
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3、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4、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
5、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
6、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
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1) (2) (3) 【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1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地址2.中心经度3.中心纬度]: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4.单位环保机构名称5.专职环保人员数]:指申报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 三废 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数. [6.联系人7.电话/传真8.邮政编码9.电子邮件]: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邮政编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10.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1.上年生产(经营)天数]:指上年申报单位实际的生产(经营)的天数. [12.年末职工人数]:指上年末申报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13.企业规模]: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 内填写代码. [14.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 内填写代码. [15.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 内填写代码. [16.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 内填写代码. [17.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 内填写代码. [18.开户行19.帐号]:填写申报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20.上年总产值21.上年利税金额]:按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填写. [22.上年 三废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指上年度利用 三废 (污水、废气、固体废物)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产值,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产值. [23.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指上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按上年度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填写. [24.环保设施原值]:指截止上年末用于防治污染、 三废 综合利用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装置、设备、构筑物和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原值. [25.污水治理设施数26.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27.上年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28.锅炉数29.锅炉总蒸吨数30.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31.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32.工业炉窑数33.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34.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35.废气治理设施数36.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37.上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38.脱硫设施数39.脱硫设施脱硫能力]:按上年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40.排污许可证编号41.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环保部门给申报单位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和发证日期. [42.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43.上年环境违法罚款]:按申报单位上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排污费和环境违法罚款金额填写. [44.主要产品名称]:指在上年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45.计量单位]: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46.上年实际年产量]:指该产品的上年实际年产量. [47.主要原辅材料名称48.上年用(耗)量]: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及其上年用量或上年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