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4-02-18 |
六、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及机构改革我局 三定 方案,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3)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8家,加油站32家,涉爆粉尘1家,三年内事故企业1家(全年检查2次). 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2.
七、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0家.此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相关股室、中队结合 双随机 方式实施.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2.
八、专项检查安排 对安全教育培训、中介机构、应急救援等专项检查,分别由相关股室配合中队,结合工作重点具体实施专项检查工作(详见附件2).
九、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中队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等实际情况,以及分管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中队应当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 谁检查、谁负责 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
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备案、督办. 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中队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由执法人员将本股室、中队监督检查计划填报至执法监察信息系统,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督检查数据录入全省执法监察系统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