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公示结论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根据《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9号)规定,我单位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等名同志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上述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的任何异议,现申请对 等名同志进行特殊工种资格认定.
附表: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公示明细表 单位负责人签字:工会负责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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