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03-07 |
3 企业财务状况(近2年)
3 根据投标人2016年和2017年的财务状况进行评审, 1)注册资本金金额5000万(含)及以上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连续两年盈利的得1.5分;
其余不得分. 注:注册资本金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为准,盈利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 获奖情况
14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获得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或技术复核为优秀的,每一项得4分,获得市级环保主管部门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或技术复核为优秀的,每一项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4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市级、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时间以相关文件发布日期为准.
5 管理体系
3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
6 高新企业
5 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7 技术人员情况
3 拟派项目组人员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和副高级(环境类专业)职称证书的,每一人得1分;
拟派项目组人员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每一人加0.5分,无则不加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件、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注:
1、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其项目业绩和人员投入情况可累加计取,项目负责人情况、获奖情况、售后服务、企业财务状况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