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4-03-24
区农业局纪检信息 (2012年上报信息) 2012年5月16日 第十三期 签发:任洪区农业局"五制"促公车管理规范化 自"作风转变年"活动启动以来,区农业局按照区委政府、区纪委"作风转变年"要求,及时部署、明确任务、建立机制、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四风"、"四纪"督查及整改,特别是公车管理上以"五制"促车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公车停放定点制.全局所有公务车辆,双休日、节假日等休息时间,车辆必须定点停放到本单位,若因工作需要,须请示报告.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节假日动用公车的,须向区农业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股所级干部节假日动用公车的,须向区农业局纪委书记请示报告,没有请示报告、擅自动用公车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 一卡一车加油制.局机关、直属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加油登记,实行一卡一车加油制,加油后必须登记里程表计数、用油量和金额,同时驾驶员签字.年底,实行油量、里程核算制. 长途外出备案制.车辆长途外出麒麟区区域外,须在前一天向局分管领导汇报,说明用车的目的、时间、地点等,局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局监察室备案. 车况安全负责制.驾驶人员对车况安全负责,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同时,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安全清洁.局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和保洁,由驾驶员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到指定的修理厂、洗车场进行维修保养和保洁;

直属各单位车辆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向各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未经批准,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发生事故处罚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故意违反受到的各项处罚一律由本人承担.驾驶员执行公务中,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处以300元罚款;

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处以500元罚款;

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处以1000元罚款;

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的,处以2000罚款外,并视情节进行问责. (区农业局 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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